2016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7人】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2)×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4、笔试、面试工作将安排在8、9月份进行,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政务信息频道人事信息人员招录专栏。
(二)考核工作(仅限013、014岗位)
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政策,此次招聘具有博士学位人员的013、014两个岗位,不参加笔试考试,采取直接考核方式招聘。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综合考核,满分为100分
考核应试者的学业经历、综合素质、工作实绩等综合表现。
2、实际操作,满分为100分
考核应试者的专业知识、业务素质与操作能力。
3、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50%+实际操作成绩×50%,综合成绩为最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
4、考核工作将安排在8、9月份单独进行,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请考生随时关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政务信息频道人事信息人员招录专栏。
七、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社部的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人员出现不合格的,视情况可依次确定递补体检人员。
八、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后进行,由辽宁检验检疫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考察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确保考察结果全面、真实、准确。考察的重点是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
九、公示
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统一在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十、聘用
对公示期间没有异议和问题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新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
十一、联系方式
辽宁检验检疫局人事处
咨询电话:0411-82583247、3230,传真:0411-82631069
辽宁检验检疫局网站:www.lnciq.gov.cn
监督电话:0411-82583280
原标题: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201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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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xls
辽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6年7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