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安县招聘办税服务工作人员公告【20名】
八、待遇:
一、工资待遇:公益性岗工资+财政补贴,缴纳三险一金。
二、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由人社部门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三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续聘,同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农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二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