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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上虞市丰惠镇人民政府招聘临时人员公告【招2人】

因要作需要,根据《上虞区禁毒、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管理办法》,丰惠镇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禁毒、社区矫正专职社工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丰惠镇禁毒、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2名(临聘),主要从事禁毒和社区矫正及其他相关工作。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上虞区常住户籍,男性,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7月26日以后出生)。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无不良记录。

3、岗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基本电脑知识,能熟练应用Word、Excel等文档操作。

4、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劳动能力,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丰惠镇政府政法综治办。联系人:胡女士,联系电话:82871900。

3、报名提交资料:报名者随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2寸免冠半身彩照两张,填写报名登记表。

(二)考试。报名结束后经资格确认,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考试。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多少决定。考试地点、时间和考试方式另行通知。

(三)体检。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具体以总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确定,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的空缺指标按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出现考察不合格情况的,可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四、其他有关事项

1、对报名人员所持证件、资料进行严格审查,凡应聘人员有伪造、假冒各种证件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与聘用资格。

2、已与区内外其他用人单位签署了就业协议或聘用(劳动)合同,在办理聘用手续时,不能提供解约或解聘证明书的,不予录用;事后发现有上述情况的,解除聘用合同。

原标题:丰惠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绍兴市上虞区丰惠镇人民政府

2016 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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