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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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38人公告

3、笔试试卷分为两卷,一卷为《公共科目》,一卷为《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测绘专业基础知识、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

试题为闭卷作答方式,每卷考试时限为2小时,100分制,题型为:选择题、判断题、问答(分析)题等。《公共科目》与《专业科目》按各占50%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试题向有关高校或专家征集或从有关题库中抽取,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4、同一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达1:3以上方可开考,当招聘岗位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的比例不足1:3时,经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核同意,采取减少招聘岗位人数、降低报名人数的比例或取消招聘岗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公告后,方进行开考。初步资格审查情况(含报名情况、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各招聘岗位报名人数等)将通过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5、笔试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统一组织进行,笔试考试日期为2016年8月27日,笔试地点设在南宁市。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在笔试过程中,如有作弊行为,则取消考生考试资格,并在二年内不得报考参加本局组织的公开招聘工作。

6、笔试结束后,每个岗位按照1:3,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因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且已经核准开考的除外,个别岗位因参考人数少,达不到规定比例,又确需当年补缺的,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后才能进入面试程序。

进入面试的人选,其姓名、笔试成绩和岗位排名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招聘单位电话或函件通知参加面试人员,并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参加面试人选本人提供的有效材料(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工作年限单位证明等)进行资格审验,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具备的岗位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面试分值满分100分。面试试卷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按有关规定组织。

8、面试工作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组织,招聘单位协助,成立面试考评组。面试考官设7或9人,由招聘单位、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指派的人员,以及招聘单位以外的专家组成,招聘单位以外专家人数所占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一。面试人员以抽签形式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进行面试,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每一岗位面试结束,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宣布该岗位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当天面试结束后,在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和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当天全部应聘者的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三)考核

1、面试结束后,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以招聘岗位1:1.5的比例确定考核人选。面试成绩未达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经人社部门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成绩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考核人选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核准后,在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上公布。

2、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党委(支部)组成考核组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查阅应聘者个人档案,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结束后应形成书面考核材料。

3、根据考试、考核结果,招聘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党组研究确定,按招聘岗位数1:1比例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确定递补人员排序。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是排序的重要依据。

4、考试成绩的确定:应聘者的考试成绩按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权重比例确定为5:5)计分。

(四)体检、公示与聘用

1、招聘单位负责组织拟聘人员到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南宁市统一到自治区人民医院,柳州市统一到柳州市工人医院),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出现身体不合格者,按递补人员排序依次递补。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应及时将体检结果(体检报告单)报送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2、由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在广西人事考试网、广西测绘地理信息政务信息网和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范围内,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的岗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招聘人员基本情况。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单位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审核,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核准后,由招聘单位依据年度招聘计划,办理聘用人员的、聘用、工资等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4、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采取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监制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样式)》统一的文本格式。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一份报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存入个人档案。

5、受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其档案转至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或有关市人才服务中心。

6、试用期和聘用工作的其他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律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人事处,负责组织开展直属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等事宜。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18、5606302。纪律监督小组设在监察室,负责监督考试、考核及聘用全过程,并接受群众举报。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邮编:530023,监督举报电话:0771-5606320。

(二)成立各招聘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在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的统一指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开招聘工作的日常事务。

1、广西地理国情监测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地理国情监测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67、5623619。

2、广西地理信息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柳州市东环路10号,广西地理信息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45006,电话:0772-2092859、2092811。

3、广西遥感信息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遥感信息测绘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35、5606341。

4、广西地图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地图院人事科,邮编:530023,电话:0771-5620247、5665990。

5、广西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信息中心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44450。

6、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档案资料馆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广西测绘档案资料馆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419。

7、广西测绘职业技术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办公地点:南宁市建政路5号,职业办公室,邮编:530023,电话:0771-5606328。

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2016年广西测绘地理信息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测绘地理信息局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公室

2016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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