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事业单位: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第二次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70名】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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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事业单位: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第二次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公告【招17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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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体检和考核

  面试成绩达60分以上者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以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岗位匹配性、工作实绩等。经过考察,如与岗位不匹配,可不予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可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六、聘用和公示

  拟聘用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广州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不负责配偶调动和工作安排)。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并按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实行人员聘用制。聘用期间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续聘手续;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不再续聘。

  七、福利待遇

  区属公立医院职位正式聘用后,办理手续,享受公益二类财政核补事业单位相应的岗位工资福利待遇。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职位正式聘用后,按有关规定占用事业编制,不办理手续,聘用人员均按所聘岗位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经费来源为财政核拨。

  八、注意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二)应聘人员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高于所应聘岗位等级的,如被录用,均以招聘岗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按省、市有关规定聘用。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附件2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咨询电话:020-84984526020-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1、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第二次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职位表

  2、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专业参考目录

  3、2012年广州市南沙区卫生局公开招聘医疗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资料目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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