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泰州市旅游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泰州市旅游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旅游管理岗位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 遵纪守法,工作勤奋,责任心强;
3. 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4. 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本市户籍;
5.学历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6. 文字水平较好的考虑。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张,到泰州市旅游局办公室报名,地址:泰州市凤凰东路58号,泰州市政府人大楼210室。
报名时间:2016年6月17日—6月27日。报名人数须达到1:5的开考比例。
经资格审核后,符合报名条件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原件按电话通知时间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二) 考试
1. 笔试。内容:旅游管理、财会知识、中文写作等综合测验。笔试结束后,按从到低分确定前5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数不足5人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进行面试。
2. 面试。面试参照公务员招录面试的程序和要求,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和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面试成绩和合成后的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
(四)体检
根据考试合成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1人参加体检人员。合成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出现计划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录用
1.考察合格人员在泰州旅游政务网(lyj.taizhou.gov.cn)公示7天;
2.公示结束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考察合格后与泰州市旅游局签订劳动合同。
四、待遇及其他
人员性质:合同用工,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正式录用后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待遇,缴纳社会保险、公积金。
考生考试成绩及录用人员名单均通过泰州旅游政务网公布。
联系电话:0523-86839295。
原标题:泰州市旅游局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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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旅游局
2016年6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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