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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贵州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招聘非制护士公告【100人】

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新蒲医院地处遵义市新蒲新区,是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及预防为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核定床位1500张。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100名。

一、招聘原则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招聘护士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男身高170cm及以上,女身高158cm及以上;

5.护士往届毕业生应具有相关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经考试、体检及公示无异议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其中报考招聘护士的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6年11月1日前提供护士执业资格合格成绩;

6.具备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二、招考专业及学历

护理学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专业要求以岗位需求为准。

2.报名方式和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可在2016年6月12日9:00至2016年6月24日12:00期间(报名通道将于2016年6月24日12:00准时关闭),登录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首页“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注册报名申请,请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M以下)。

报名申请提交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邮箱发送一个报名密码。报名密码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名,应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应聘人员本人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二)网上资格初审

我院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经资格初审合格的予以确认,对初审不合格的说明理由。报考人员可于2016年6月14日9:00至2016年6月26日14:00前登录“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报名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者即可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报名费,并且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三)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可通过转账汇款、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方式向以下账户缴纳人民币100元报名费。

账户名: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

账号:5200 1624 2400 5250 4030

银行名称:贵州省建设银行遵义汇川支行

缴费后,请在2016年6月14日9:00至2016年6月26日16:00期间登录“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上传缴费凭证,缴费凭证经两个工作日审核确认后,系统状态会显示“已缴费,报名”,未缴费或未按期上传缴费凭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经“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确认缴费后,请于2016年6月28日9:00至2016年6月30日17:00登录“遵医附院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占总成绩50%)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2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岗位相关专业知识(80%)、英语(20%)

3.笔试地点:遵义医学院大连路校区阶梯教室

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籍、不组织相关培训。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后进行,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报考人数不达3:1按实际报名人数开考,并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将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公告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以下材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壹份;

3.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请下载附件《同意报考证明》,填写并盖章),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4.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5.个人简历及自荐信。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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