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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汉中市特岗教师招聘公告【440人】

各有关县区教育体育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为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国办发〔2015〕43号),建立并完善农村教师补充新机制,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吸引更多人才到农村从教,农村义务教育质量,按照《关于做好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12号),现就做好汉中市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实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和招聘规模

(一)实施范围:实施特岗计划的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区,以补充乡镇以下和村小、教学点教师为主;城区不再列为中央特岗计划设岗,不再补充新的特岗教师。

(二)招聘规模:2016年拟从高校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社会人员中公开招聘44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任教(具体分配数量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往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其他非师范教育类专科学历和成人学历及党校学历不在本次招聘范围之内。

(二)招聘条件:

1.基本素养条件。政治素质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无不良就业记录,志愿服务农村基层教育。各类基层服务期未满者不能报考。

2.资格与岗位条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拟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具体由市教育局解释)。

3.身份与年龄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5月1日后出生)、未就业或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符合本次招聘条件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身心条件。心理健康,身体条件符合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陕西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陕教师〔2016〕4号)规定要求,能适应设岗地区工作和生活环境。

5.条件。总成绩并列顺序为:笔试成绩高者、专业课成绩高者、师范教育类本科生,本地生源。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需求在县域内乡镇以下交流。

四、特岗计划的组织领导

汉中市拟成立农村特岗计划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全市特岗计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工作(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

相关县人民政府应成立相应机构,由县主管领导担任组长,教育、编制、财政、人社及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在教育局设立特岗计划办公室。相关县教育局应会同编制、人社部门制定本地特岗计划的岗位设置标准,按照市上要求参与招聘相关工作,落实特岗教师教学岗位和编制,加强对特岗教师的服务管理与调配交流。

五、招聘形式及程序

(一)公布需求。市教育局拟于4月底前通过“汉中市教育局网站”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2016年全省特岗计划统一采用“陕西省特岗教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tgjs.sneducloud.com,以下简称“陕西特岗系统”)进行特岗教师的报名、招聘、录用、管理和信息动态更新。广大考生务必通过“陕西特岗系统”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二)网上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任教志愿,具体为5月10日至16日。

(三)资格初审。5月11至17日,各相关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现场确认工作由汉中市中学教师培训中心组织,地点在汉中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内)。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四)理论考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省教育厅统一命题,市教育局承担考试任务,根据笔试结果和招聘数量合理划定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体音美、英语、信息技术等紧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全省统一笔试时间拟定6月11日(星期六)。

(五)面试及资格复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笔试、面试成绩按5:5计算,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公示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当前学历、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不少于5天)。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内容、工作安排另文通知。

(六)补录及签订合同。2016届特岗教师应于7月25日前赴特岗计划县报到。未经请假等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招聘县可视实际情况确定补录事宜,补录工作务于8月5日前完成。各招聘县可根据岗位设置情况,依据考生考试成绩逐名按序征求考生志愿,对不足岗位进行调剂,确保完成招聘计划。

8月10日前,各招聘县人民政府根据公开招聘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报名资格审查表样见附件3)与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6年农村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以下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4);8月20日前,各招聘县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名单(须加盖县级审核章)、特岗计划工作总结(一式4份)一并上报市特岗办。

(七)集中培训。8月份,各招聘县特岗办应集中安排组织新教师岗前培训,做好入职前的师德教育和教学培训工作,培训安排不少于10天。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八)上岗任教。8月下旬,特岗教师赴相关上岗任教。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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