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方案二)【59人】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35年5月,前身为福州成立的福建省立福州产育院,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全国首批爱婴医院。我院遵循“以保健为中心、以生殖健康为目的、实行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以一院两部(保健部、临床部)形式, 担负全省妇女儿童保健技术业务指导和妇女儿童常见病、多发病及疑难病症的诊治、教学、科研工作。因工作需要,我院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9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1625护理岗位报考者需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1624、1626-1633岗位报考者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届别认定以该认证书年份为准;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护理岗位
1.1624护理岗位非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具有三级医院工作经历或三级医院规培经历,2016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具有三级医院实习经历。1625护理岗位应具备三级医院1年及以上护理工作经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2. 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见附件)
(二)行政职能科室岗位
35周岁及以下(1980年4月13日及以后出生)(见附件)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 (www.fjsfy.com)、福建省卫计委门户网站(www.fjphb.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按照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截止之日前办理网上申报并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逾期不予受理。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至 2016年4月27日
考生须在2016年4月15日至 2016年4月27日期间登陆福建省妇幼保健院网人才招聘栏网上报名,报名系统将于2016年4月27日下午4时关闭。
2.无需现场提交版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应对填写的信息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按照闽人发[2007]104号文件规定,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应及时登录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80元,并确定报名。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材料,复审材料包括:
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按照以下顺序A4规格一式一份,按以下顺序装订)
(1)《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应聘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福建省妇幼保健院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或工作证明。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