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8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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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咸宁市咸安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8人】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为卫生法律法规政策、职业道德规范;专业知识为所报考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成绩为100分制,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10%,专业知识占90%。

服务期满的“四项目人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根据鄂政发[2011]84号文件规定,笔试成绩加5分。

笔试时间:2016年4月30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与沟通协调能力、心理素质、举止仪表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相关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弃权者可按笔试成绩依次替补,如果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并列,则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1:3比例的以该岗位参加考试人员平均分为入围分数线,可按1:2进行面试;对入围人数达不到1:2比例的岗位则核减或取消,取消岗位的同时取消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最后一个体检名额出现并列,以学历高者;如并列人员学历相同,以普通全日制学历者;再出现并列,以职称高者或有执业资格者;如仍并列,则以笔试分数高者。

体检由区公务员局、区卫计局组织到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遇有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执行,特殊岗位检查项目由聘用单位确定。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四)考核、公示

主要考核拟聘用人员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可按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7个工作日。因公示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可依次递补。

(五)岗位认定登记及聘用管理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可以办理岗位认定登记手续。逾期7个工作日不办理聘用手续者,按自动放弃处理,作为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新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要求,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者,按照岗位设置的要求,聘用在相应岗位。

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以及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应具备执业资格而在受聘3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证的人员,3年后不再续聘;经考试、考核聘用人员不愿到聘用单位报到上班者,三年内不得参加咸安区卫生计生系统人员招聘考试。

四、有关要求

1、严格纪律。凡是在招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属报考人员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且三年内不得报考。

2、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回避。

3、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接受区纪委监督。

招聘公告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关于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事宜(如成绩查询、公示等),均在咸宁市咸安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告,请考生随时留意网上信息。

本方案由区公务员局、区卫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咸安区公务员局:0715-8328247,8322025

咸安区卫计局:0715-8334946

监督举报电话:0715—8322038

原标题:2016年咸宁市咸安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1、《2016年咸安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2、《咸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公开招聘笔试加分审核表》.doc

2016年4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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