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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上半年四川丹棱县考核招聘乡镇卫生技术人才公告【39名】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和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急需短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招聘有关事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263号)的规定,因工作需要,丹棱县乡镇卫生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考核招聘3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在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和丹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scdl.gov.cn/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16年上半年丹棱县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201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现场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等证书。网络报名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第二十九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岗位表》。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附件3);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方式进行招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 4 月25日至2016年 4 月29日。本次考核招聘免交考务费。

2.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pta.gov.cn/),下载《2016年上半年丹棱县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见附件2),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将《报名信息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1161473980@qq.com)。

(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表》2张,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学历证明、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1寸免冠近照2张,到丹棱县卫计局人事股报名。地址:丹棱县丹棱镇齐乐大道6号,联系电话028-37209869。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网络报考人员由审查单位电话通知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网络报考人员在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2016年上半年丹棱县考核招聘乡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2份(贴上照片)。

(2)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明确了学位要求的岗位)和招考单位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

(3)机关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编在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其报考的证明。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要出具学历认证材料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以上证件和材料由考生提供原件,并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须由考生本人到场。

3.现场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同步进行。

(三)考核。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复核考核对象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审定。拟聘人选可以少于公告公布的招聘名额,也可以不招聘。考核的时间、方式和内容另行通知。

(四)体检。

1.拟聘人选须参加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2.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丹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时间、集中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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