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福建省水产研究所招聘公告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面试内容为结构化面试。
2、根据笔试成绩按照从到低分原则,以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其中2016届毕业生与岗位要求相符的相关证件、证明原件,经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人事科同意后最迟延至公示后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关注我所网站(www.fjscs.ac.cn)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相应学历的工资和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保险等相关待遇。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厦门市东渡海山路7号福建省水产研究所人事科
邮 编:361013
电 话:0592—5678595
传 真:0592—6013055
E-mail:bgs@fjscs.ac.cn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与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及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872158(省海洋与渔业厅直属机关纪委),0591-87872259(省海洋与渔业厅人事处),0592-5678599(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办公室)。
原标题:2016年福建省水产研究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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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产研究所
2016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