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7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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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07人】

5.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身份证复印件2份),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家人或亲友代为报名。相关材料和证书(件)须符合本《简章》的规定要求,代报名人另须出示其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因本次招聘将统一组织笔试,因此每个报名者限报一个岗位。岗位开考比例见《2016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区卫计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并在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公布。报考被取消职位招聘的人员,将由区卫计委通知,采取选择改报其他职位或办理退费手续。选择改报其他职位的,将进行补报名,补报名时间:2016年4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补报名地点:区公共卫生中心A501会议室。

7.报名者须对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申报,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在整个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报名者条件不符合《简章》规定的,或与招聘单位对报名者所报考岗位的资格审查口径不相符合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8.根据苏州市物价局、财政局《转发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的通知》(苏价费字〔2007〕204号、苏财综字〔2007〕44号)规定,对所有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考生收取笔试费100元/人,并对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考生收取面试费100元/人。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县(市)、区以上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复印件)或县(市)、区以上农村扶贫机构出具的特困证明等(复印件)减免考试费。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16年4月24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随身携带《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笔试法,总分100分。笔试考试内容为拟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知识,详见《2016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附件2),笔试不指定复习教材。

3.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考生可登录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查询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进入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面试

1.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内容以考察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和综合能力为主。

3.面试成绩和总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在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根据招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招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面试结束后当天在面试考点张榜公布,并随后在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八、考核

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九、公示、录取和聘用

对通过考核和资格复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健康吴江网站(www.jkwj.gov.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在招聘单位申报录取和聘用手续前,因考生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动放弃录取资格而出现缺额时,经招聘单位申请,区卫计委同意,报区人社局审批,可在报考同一职位的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招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一次性递补(总成绩相同的取笔试成绩高者),也可以决定不递补。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资格复查、公示合格者,办理录用手续。考生录用后,须按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考生在办理录用报到手续前,应及时将本人档案关系转移至吴江。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或签约、鉴证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予以记录。

新录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其中吴江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由区卫生人才服务中心进行代理并派遣至苏州永鼎医院工作),享受事业单位待遇,试用期约定为6个月(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自谋职业。新录用人员须在聘用后三年内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工作岗位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未取得者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规程一经查实的,按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中纪律与监督的有关规定处理。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512-63160055,招聘工作举报电话:0512-63950942(区人社局),政策咨询电话:0512-63160070(区卫计委)。

十一、本《简章》由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6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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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职位简介表.xls

2.2016年苏州市吴江区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开考专业表.xls

苏州市吴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苏州市吴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3月2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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