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广东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用聘员公告【5人】
因工作需要,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属增城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增城区城乡医疗保险管理办公室现面向社会公开招用聘员,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招用岗位性质及人数
招用辅助管理类聘员5名。
二、招用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二)具体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劳动教养的;
2.被政府部门辞退、开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6年3月30日至3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综合科(荔城街荔兴路18号六楼)。
3.报名要求:报考者需提供《报名表》一式两份(登录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下载并填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未婚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相片3张,本次实行现场报名,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二)面试
1.时间:4月8日(星期五)上午;
2.地点:增城区医疗保险服务管理中心(荔城街荔兴路18号六楼)会议室;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应考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体能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实行考场封闭,参加人员要按要求依时到达考场参加考试,缺席均作弃权处理,不再安排补考。
(三)体检、考察、公示
考试结束后,按各职位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不合格者可依次替补人选。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我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进行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经招用后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工资待遇参照增城区区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工资福利标准,按规定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
五、其他事项
本考试公告及相关内容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0-82642011(区医保中心综合科),82752102(区人社局办公室)
原标题: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用聘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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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属事业单位招用聘员报名表.doc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6年3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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