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山东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
2. 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3日16:00
招聘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并尽快确认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招聘单位在待审核期满后48小时内,未对报名信息进行处理,视为初审通过。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应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3. 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6年4月9日11:00—4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人员于2016年5月3日14:00—5月7日14:30登录该网站打印准考证,以及《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招聘单位初审通过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山东省(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四)资格审查
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选派专人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6年4月9日之前取得)、身份证;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 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6年5月7日
综合类:上午 9:00—11:30
教育类、卫生类:下午 14:00—16:30
2.面试
面试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备案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方案应在面试前一周备案。面试应体现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可采用专业测试、结构化测试、情景模拟、试讲、答辩及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组织。面试要严格组织程序,认真执行回避制度,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必须实行回避。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不低于1:3不高于1:5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到低分依次确定,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招聘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面试人员比例。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面试前3天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可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进入考察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
(六)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各单位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高度重视公开招聘工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优化工作机制,理顺工作关系,配强工作力量,积极稳妥做好公开招聘工作。
(二)严格工作程序。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公开招聘政策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认真审查把关,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要及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工作的进展情况,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将积极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49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监察部令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热课推荐:2016山东事业单位考试网校课程辅导震撼来袭***
(责任编辑:李明)
- 2026上海市崇明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招聘后勤人员1人公告
- 2026福建福州市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人员招聘3人公告
- 2026北京平谷区农业中关村发展中心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公示
- 2026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认知与发展心理学研究室杜忆研究组招聘1人公告
- 2026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郎兴友教授团队博士后招聘1人公告
- 2026国家纳米科学中心孙向南课题组招聘1人公告
- 2026陕西西安市西北工业大学结构长寿命设计团队招聘1人公告
- 2026国家生态环境部直属企事业单位招聘43人公告
- 2026浙江大学良渚实验室结构药理学课题组诚招多名博士后公告(长期有效)
- 2026江苏泰州市泰兴市数据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4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