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宜昌市夷陵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中共夷陵区委 夷陵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强区加快建设人才改革先行区的意见》(宜夷文[2014]23号)文件精神,现就2016年人才引进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高校毕业生
1、全国重点高校本科以上,其他高校硕士以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及独立学院等毕业生)。部分医学紧缺专业人才可放宽至一本学历。
2、本科年龄2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30周岁以下。
3、身心健康,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4、服从工作安排,在夷陵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博士不低于8年)。
(二)成熟骨干人才
1、博士学历学位或正高职称人员,年龄45周岁以下;硕士学历学位或副高职称人才,年龄40周岁以下;县级及以上专家、学术带头人,年龄45周岁以下;一本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中级以上职称、年龄35岁以下,具有县市区以上同类岗位任职经历和资格条件。
2、身心健康,具备任职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3、在夷陵区最低服务年限5年(博士或正高职称人员不低于8年)。
二、引进岗位及专业
见附表
三、引进程序
(一)高校毕业生引进程序。按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进行测试、开展面试、组织考察、签订协议、资格复查、健康体检、上会研究、公示公告、办理手续等程序进行。
(二)成熟骨干人才引进程序。对骨干人才实行专班考察、个别引进。
四、引进政策
(一)高校毕业生引进政策
直接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进编上岗;执行转正定级工资,按规定认定相应职称;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提供适当安家费、租房补助或过渡性住房;报到前,考取硕士、博士研究生和选调生、公务员的签约毕业生,由本人自行决定去留,不视同违约;纳入组织人事部门重点跟踪培养对象。
(二)成熟骨干人才引进政策
事业单位编制;工龄按政策连续计算;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提供过渡性住房或租房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发放适当安家费。
五、组织领导
1、成立区委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全区人才引进工作。
2、时间安排:拟于3月中上旬至4月到北京、上海、武汉、重庆、长沙等地参加高校招聘会,具体时间以各大高校就业网上的公告为准。
3、联系人:
吴坤:13872490631
邮箱:175459147@qq.com
中共宜昌市夷陵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2月26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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