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北水利厅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招聘公告【招4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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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湖北水利厅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招聘公告【招40人】

五、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突出行业和岗位的适应性等。面试试题由专业机构命制,签订协议,入围封闭命题。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0分钟。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完成后,同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1:3比例且资格复审通过后确定面试人选;凡面试弃权的考生经确认后,按同岗位考生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同岗位面试人数不足1:2的,报经省人社厅备案后,计划招聘1人的岗位予以取消,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岗位数按比例予以核减。同岗位面试人数为1:2的,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二)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根据实际安排另行通知。

面试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确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提供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专业工作经历及同意报考的证明,需在考察时补充提供,若在考察时仍无法提供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

面试复审递补要求:经复审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需递补的,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进入面试人员有弃权者需本人确认并出具书面声明备查,考生在外地提供书面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先将声明传真或扫描电子档发送至鄂北局,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由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2名以上工作人员证实并记录在案,经确认并报省水利厅备案后,在报考同岗位人员中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复审通过后,湖北人事考试网、湖北水利人事网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网站上同步公布入围面试考生名单,并通知考生面试时间和地点。考生没有准考证或不按规定的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考试资格。面试工作按《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鄂人〔2003〕27号)文件执行。

六、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

七、考察

考察对象依据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核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个人品德及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的七日内,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及报备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鄂北局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考试网、湖北水利人事网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网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水利厅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鄂北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原标题:湖北省水利厅直属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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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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