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北省水利厅直属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4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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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水利厅直属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40人】

  六、总成绩计算规则

  考生综合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分值分别占总成绩的30%、70%。

  七、考察

  考察对象依据报考同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考察对象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组织考核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个人品德及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考察,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八、体检

  统一组织考察合格的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从报考同岗位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体检对象。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后的七日内,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原则上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九、公示及报备

  根据综合成绩、考察和体检结果,由鄂北局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员,报省水利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事考试网、湖北水利人事网和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网同步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省水利厅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公示结果等报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对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综合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鄂北局按照有关规定对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所有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doc

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大纲.doc

  原标题:湖北省水利厅直属鄂北地区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与管理局(筹)2016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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