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湖南文物考古研究所招聘公告
为适应事业发展需要,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名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工作地点
长沙市东风路东风二村巷18号
二、招聘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
三、报考资格
1、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沟通能力;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4、符合招聘岗位所具备的条件。
四、招聘岗位及岗位所需条件
1、招聘岗位及年龄、学历要求:
研究室:考古专业研究岗位,若干名
(1)学历及专业: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为考古学专业者。
(2)年龄在30岁以下。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心:考古遗产保护岗位,2人
(1)学历及专业:考古学专业本科生;或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本科阶段为考古学专业者。
(2)年龄在30岁以下。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心:建筑遗产保护岗位,2人
(1)建筑学、土木工程、城市规划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以下。
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中心:办公室文员,1人
(1)历史、中文或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不限。
(3)具有三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者考虑。
2、招聘条件:
考古研究岗位:
(1)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和执行力。
(2)能适应田野考古长期出差的要求。
(3)史前考古及商周考古研究方向考虑。
考古遗产保护岗位:
(1)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和执行力。
(2)能适应长期出差的要求。
(3)具备的学习能力。
建筑遗产保护岗位:
(1)熟练操作CAD、PS等软件。
(2)有较强的动手能力,能进行古建筑测绘。
(3)能承受较强工作压力,并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4)热爱古建,对古建知识有一定的了解。
办公室文员:
(1)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执行力。
(2)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电脑录入速度在80字/分钟以上,熟悉基本办公软件的应用(EXCEL、WORD、POWERPOINT)。
(3)熟悉合同管理及档案分类。
(4)懂得使用PS处理简单的图形文件。
(5)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能力。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