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长春高新区地税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招10人】
根据工作需要,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委托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部门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长春高新区地税局)。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长春高新区地税局拟招聘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10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好,责任心强,勤奋好学,爱岗敬业,有团结协作精神。
2.仪表端庄,语言表达能力强,普通话标准。
3.年龄3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能胜任本职工作。
4.大专以上学历,熟练掌握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有一定财税基础知识者。
三、招聘程序及聘用办法
1.组织报名
报名时间: 2016年2月4日-2月5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劳务交流服务中心(地址:前进大街3055号,高科技大厦科苑综合楼一楼大厅); 联系人:王晓棠,联系电话0431-89689478。
携带资料:所有应聘者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学位)证书等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照片(要求为近期6个月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小二寸2张)。
2.考试安排
主要进行笔试考试。笔试内容为财税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服务礼仪。笔试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拟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从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1比例确定。成绩相同超过拟聘人数的,进行面试,按面试成绩从到低分1:1比例确定。笔试时间:2016年2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至11: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人员聘用
根据拟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选。
用工形式:采取劳务派遣方式,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为劳务派遣单位,长春高新区管委会为用工单位,被聘用人员与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派遣到长春高新区管委会安排工作,具体工作部门为长春高新区地税局。合同期满后视本人工作能力及实际需要确定是否续聘。
工资待遇:按照高新区管委会相关规定实行约定工资。
保 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为被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一金。
原标题:长春高新区地税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长春高新人才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016年2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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