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保健医生招聘人公告【招46】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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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事业编制教师、保健医生招聘人公告【招46】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拓宽人才的引进渠道,江东区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保健医生,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简介

此次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岗位46名、幼儿园保健医生2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招聘录用后由江东区教育局统一调配至直属各。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具体详见附件1。

注:年龄和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15年12月31日)。报考人员中已具有事业或民办(医院)在职教师(医生、护士)身份人员需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详见附件4)。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与地点:2016年1月11——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江东区青少年宫(民安路吉庆街75号)。

2.报名办法:先从江东区教育信息网(www.jdedu.net)上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2),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材料清单详见附件3)到指定地点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向审查未通过者说明理由。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4.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计划数和符合条件应聘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5.本次招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收费的复函》(浙财综字〔2007〕12号)规定,收取笔试考务费40元(领取准考证时付费),家庭贫困考生凭民政部门证明免收考务费。

6.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2016年1月18日前在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以及考试时间。

本次招聘公告将同期在宁波市教育人事网、江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发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中的中小学体育、美术教师岗位,考试形式包括笔试、技能测试、面试;其他岗位考试形式包括笔试、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中小学体育岗位考试内容统一按小学要求进行。

1.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笔试内容为有关教育教学公共知识、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等。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中小学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6的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技能测试,但不低于1:3);其他岗位,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数和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不足1:3的,将核减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人员及考试时间和地点。

2.技能测试

技能测试仅适用于中小学体育、小学美术教师岗位,技能测试总分为100分。技能测试后,根据笔试成绩的40%、技能测试成绩的20%相加后的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技能测试成绩将在技能测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东教育信息网上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下一环节考试人员及考试时间和地点。

3.面试

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即兴答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课堂教学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教育教学基本知识等综合技能。

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即兴答题以及唱歌、琴法、舞蹈、绘画等专业素质测试(其中幼儿体育教师岗位面试形式为试讲、即兴答题、体育专业素质测试)。

幼儿园保健医生岗位面试形式为模拟操作、即兴答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专业知识及实际操作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直接淘汰。

4. 成绩

中小学小学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占40%、技能测试占20%、面试占40%;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面试成绩的60%。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低于60分的直接淘汰。按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前;若两项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综合知识,成绩高者排名在前。面试成绩以及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江东教育信息网公布。同时公布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

(三)体检及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在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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