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省社会基金理事会招聘公告【招14人】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所需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按1:5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时间:2016年1月10日
地 点:山东劳动职业技术学院(槐荫校区)
济南市经十路23266号。
2.面试
面试采用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投资运营能力、表达能力以及岗位基本技能等。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人选。省社会基金理事会成立考察体检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的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享受省社会基金理事会正式职工福利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重圆 杨 楠
联系电话:0531-83532929-677
0531-81920806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厅《关于2015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5〕1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8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东省社会基金理事会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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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社会基金理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