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东海珠区素社街道招聘协管员1名公告
四、聘用及待遇
城管协管队员实行劳动合同制,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广州地区最低工资标准,具体待遇面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与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处签订劳动合同,按有关制度进行管理,待遇5.5万元/人/年(含单位、个人缴付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费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其他事项:上班时间采取早、中班轮班制,食宿自理,节假日加班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加班补贴,工资待遇按照区政府的规定落实(含购买五险一金)。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素社街道办事处。
原标题:素社街道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广州市海珠区素社街道办事处
2015年12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