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05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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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辽宁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岗公告【招105人】

  为做好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解决部分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部分事业单位用人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有空编空岗的事业单位中征集163个岗位,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能够胜任工作岗位的身体条件;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2015年1月1日前具备海城市户籍的2011—2015年毕业未就业(未经过毕业生就业部门办理正式录用手续)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至1997年8月1日期间出生);

  6、报名者现户籍不在海城,其父母现户籍在海城者视为海城籍。不包含大屯镇、甘泉镇户籍毕业生;

  7、招聘岗位除注明户籍、年龄、毕业时间等条件不受限制之外,其余岗位招聘条件需同时满足上述5、6条款的具体条件;

  8、2009年经鞍山市招聘在海城任职期满考核合格的“基层统计员”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9、广播电视台招聘岗位需提供一年及以上电视台工作证明和相应的影像资料,报名者不受毕业年限、户籍限制;

  10、教育系统高中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小学教师职位要求普通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需具有教师资格证书,语、数教师岗位不受教师资格证书学科限制。体育、音乐、美术专业院校毕业的对应专业毕业生,不受教师资格证书限制,可报考教育系统体育、音乐、美术教师岗位;

  11、析木高中教师职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在海城工作由教育局确认的高级中学两年及以上教学经历在岗临时教师工作证明,毕业年限、年龄、户籍不限;

  12、在读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普通高校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报名程序

  (一)岗位查询

  2015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各岗位招聘人数、学历、专业要求等相关事宜可通过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网(http://hcrc.haicheng.gov.cn/)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http://rsj.haicheng.gov.cn/)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及现场缴费的方式。

  1、报名时间:从11月9日起到11月15日止(周六、周日不休息)为应考毕业生报名登记和资格初审阶段。

  2、所需证件:毕业生须持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户口本、教师岗位教师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5日以内)1寸同版免冠蓝色背景照片3张。

  3、报名地址: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人才服务大厅。详细地址:海城市站前街2号(海城市地道桥东侧路北)。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者须根据各招聘岗位学历和专业等相关条件对应报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

  3、报名者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不完全相同但比较相近的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同意报考。

  4、小学教师职位,按同一职位报考。考取后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选择工作单位。

  5、对边远镇村的教师招聘给予政策倾斜。

  ①将西四镇、温香镇、高坨镇、孤山镇、岔沟镇、接文镇、及王石镇原什司县区域镇村,划定为边远镇村。

  ②上述镇村范围内公立的教师岗位对本镇生源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进行招聘。

  ③报考王石镇什司县初级中学、孤山满族镇初级中学、接文镇初级中学、岔沟镇初级中学、温香镇第一中学、温香镇第二中学、西四镇初级中学、高坨镇初级中学、孤山满族镇中心校、接文镇中心校、西四镇中心校的教育系统边远地区职位,只限所在本镇生源毕业生报名。报名者需提供报名的基本证件外,还需提供本人及父母现居住地村(居)委会开具的常住证明。

  ④若岗位无本镇生源报名则发布补充公告,面向海城户籍人员重新报名,与教育系统其它岗位统一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

  6、普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经考察、考核合格后直接安排聘用(不占此次招聘岗位名额)。

  7、具有海外学历的报名者,除需提供本启事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报名者通过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相关要求和程序。材料审核合格者可被认定为普通高等毕业生。

  8、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交虚假材料者,经查实取消其笔试资格、面试资格、聘用资格,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市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9、报名者从报名至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通所致一切后果自负。

  10、开考比例为1:2。对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岗位,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海城市人才信息网和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海城市人才服务局现场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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