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广西北海市北部湾办招聘合同工公告【招3人】
三、招聘共性要求: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
2、吃苦耐劳,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语言表达能力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2015年11月23日至11月30日,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winrar压缩文件方式发送至我办邮箱bhbbwb@126.com。报名材料应包括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符合岗位要求的资质证书等扫描件。
四、录用程序
(一)初审和筛选
通过对报名人员的应聘资格和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报名资格人数较多的进行人员筛选。筛选结束后以电话通知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面试。未接到面试通知的视为初审未通过。
(二)面试
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由北海市北部湾办相关人员组成考官组进行打分,按照综合科、项目科组及规划科组分组面试。面试的时间、地点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水平、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相关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者,由第二名进行递补。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费用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五)录用
经北海市北部湾办研究确认拟聘用人员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由北海市北部湾办组织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参照本市事业单位有关政策执行。
原标题:北海市北部湾办公开招聘合同工方案
北海市北部湾办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