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甘肃平凉市崆峒区选拔19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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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甘肃平凉市崆峒区选拔19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公告

根据平凉市人社局《关于2015年招募高校毕业生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支企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崆峒区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服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拔名额

1.本次计划选拔大专(高职)及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190名,其中:区招基层事业单位服务岗位(支教、支农、支医)选拔服务生120名,支企服务岗位选拔服务生70名。

2.参加2015年全省“大学生村官”选拔考试未录取的考生,单独组织报名。基层事业单位服务岗位(支教、支农、支医)选拔名额根据报名人数按比例在计划外另行分配。具体名额计算方法为:未录用“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医支农名额=120÷今年省招1万名未录用毕业生本次报考“三支”人数×今年未录用“大学生村官”毕业生本次报考“三支”人数(逢小数均“进一”取整)。

二、选拔范围、条件及程序

(一)“支教、支医、支农”岗位

1.选拔范围

选拔范围为2002年以后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并按规定进行了注册登记的崆峒区生源(不含工业园区)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参加2015年全省“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就业项目选拔考试,并取得《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调配;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自愿到企业、乡镇基层事业岗位工作。

2.选拔岗位专业要求

(1)区招“支教”服务生:须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相关专业,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从事教育工作。从事“支教”岗位服务工作的非师范类专业高校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可直接“支教”。

(2)区招“支医”服务生:到乡镇卫生院从事服务工作。从事“支医”岗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须为临床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专业。

(3)区招“支农”服务生:到乡镇涉农站(所)、中心从事服务工作。从事“支农”岗位服务工作的毕业生,须为非师范类、非医学类专业。

3.选拔程序

(1)组织报名:

①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至20日,共5天。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②报名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人社局(崆峒区东大街10号)

③报名方式及提供资料:采取现场报名的方法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查,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或《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家庭户口本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可委托亲友携带以上资料代报。

(2)选拔录用

①本次选拔只组织报名,不单独组织考试。在参与报名的高校毕业生中,按照参加2015年全省民生实事和基层服务就业项目考试毕业生笔试成绩中的《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按选拔名额确定拟录用人选,名额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对于《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排名靠前,未按规定时限现场报名的高校毕业生,视为主动放弃本次选拔资格。

②将2015年省招“大学生村官”就业项目报考毕业生《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分配名额依次录取,名额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录取。

(3)复审体检:拟录用人选确定后,须对报考资格和条件进行进一步复审,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在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体检。

(4)公示培训上岗。经复审、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崆峒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区人社局组织岗前培训并安排上岗,并按程序报市人社局备案。

(二)“支企”岗位

1.选拔方式:采取组织区属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小企业进行双向对接洽谈招聘会的方式进行选拔,应聘高校毕业生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招聘时间:2015年11月28日(星期六8:30-18:00)。

3.招聘地点: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小学。

4.招聘企业及选拔对象:区属中小企业和崆峒区生源应往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工业园区生源)。

5.其他事项

①申报参会招聘企业,应按照区人社局下达给企业的“支企”服务生选拔指标等额签约确定应聘高校毕业生。指标内签约人员,经区人社局审核,按规定享受服务期间待遇和相关扶持政策;超出指标签约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及福利待遇由企业承担。

②企业招聘岗位及专业需求详见招聘现场。

③参会毕业生应聘时需携带毕业证、报到证、身份证、家庭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经费

(一)区招基层事业单位服务生(支教、支医、支农)。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城镇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3项,费用由区财政承担。其中:生活补贴每人每月1800元。

(二)区招“支企”服务生。服务期限为3年,服务期间待遇包括生活补贴和社会保险。生活补贴每人每月最低2920元,其中:区财政承担1500元,用人企业最低补贴1420元。企业并按规定为服务生办理社会保险,对符合有关规定的企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相关政策。

四、服务期间的管理

(一)服务期间,基层事业单位(支教、支农、支医)岗位服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区人社局管理,支企岗位服务毕业生的人事档案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管理。服务期限计算工龄。

(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的日常考核、月度考核,区人社局会同服务单位负责服务生年终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职责履行、工作技能、遵守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等情况,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作为其享受办理保险、核发生活补贴及其他政策的依据。

(三)凡日常考核、月度考核或年终考核不合格的服务生,服务单位向区人社局提出建议,经审核后,取消其服务资格。服务生因故自动离职的,服务单位应及时向区人社局报告,其服务资格自行消失。

(四)服务企业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补贴资金、虚报考勤结果、不按时向毕业生足额发放生活补贴、不依法为服务生缴纳社会保险的,取消扶持资格。

(五)支企人员与用人企业终止劳动合同或自动离职后,企业应及时报告区人社局,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六)鼓励在服务期内的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允许毕业生在服务期内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和其它用人单位的招考。服务期内的支企毕业生在办理户籍手续、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工龄确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待遇。

五、服务期满后的就业及待遇

服务期满后,支教、支农、支医服务生经考核合格,按照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规定,在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的空岗中择优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工资待遇执行当地事业单位同期同类人员工资标准,服务期限合并计算为工作年限。支企服务生服务期满自愿留在企业工作的,经企业同意,继续在企业工作,按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缴纳有关保险,对服务期满企业未留用或不愿在企业工作的,自主择业。

原标题:平凉市崆峒区2015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企事业单位从事服务工作公告

平凉市崆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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