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下半年重庆万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3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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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下半年重庆万州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3人】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3名,其中: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15名(详见附件1);镇乡(街道)、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详见附件2);镇乡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贫困毕业生2名(详见附件3);卫计委所属卫生事业单位面向区外公开选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见附件4)。

三、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1. 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本简章年龄计算截止时间报名前一天);

2.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体检标准;

3. 符合岗位招(选)聘条件(详见附件1、2、3、4);

4. 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自愿在我区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

6. 仅限贫困生报考的岗位,要求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万州区、开县、云阳县户籍,截止报名前一天仍属于零就业家庭或农村建卡贫困户家庭或城乡低保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考生本身户籍在万州区、开县、云阳县,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高校的人员;不包括考生原户籍不在万州区,但因高考升学将户籍迁至万州区内高校的人员)。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选)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本区教育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在选聘岗位上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选)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为报名前一天,且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计算;若无连续工作经历的,仍按照“对年对月”的原则进行累计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五)属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教育事业单位除外)正式在编人员须经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才能报考。

四、报名程序

本次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考者进入系统选择对应的招聘类型:1、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公开招聘高校贫困生;4、卫生事业单位区外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者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分岗位竞聘。

(一)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5年11月11 日9:00至 11月13日12:00登录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wanzhou.cqhrss.gov.cn/u/wanzhou/)进入报名系统(http://61.128.165.16:8081/wsbm/webregister/index.aspx)选择对应的考试类别提交报考申请。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和相关说明,按照说明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修订)》(详见附件 5)。

(二)初审报名资格。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在网上填报的信息资料,对照岗位报考条件,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未通过初审的,应说明理由;对填报的信息资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内容,并退给报考人员进行补充。

(三)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因填报信息错误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可于2015年11月 13日17:00以前进行修改,重新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不得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得参加考试。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在2015年11月16日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报考高校贫困毕业生岗位的不缴费)。本次考试收取人民币50元/科,两科合计100元,参加考核招聘人员收取40元/人。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了报名费的人员,于2015年11月 19日9:00至2015年11月20日17:00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招(选)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分考核招聘和考试招(选)聘两种方式。

(一)考核招聘(适合附件1报考人员)。

考核招聘由重庆市万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考核方式为面试(具体方式详见附件1)。考核面试要求:报名者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提供(1)准考证;(2)本人身份证;(3)毕业(学位)证;(4)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考生,必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同意报考)证明》(详见附件6);(5)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并经本人签字的《考生报名信息表》;(6)报名要求所需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后方能参加面试考核。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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