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大丰区财政局直属财会教育中心(函授站)招聘公告【招2人】
为更好地选拔适岗人才,充实财政系统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直属事业单位财会教育中心(函授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 招聘单位 | 经费来源 | 招聘岗位名称 | 招聘计划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 |
| 盐城市大丰区财会教育中心(函授站) | 全额拨款 | 财务人员 | 2 | 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学位 | 财务财会类 |
注:专业参考目录为《2015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之后出生);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苏人社发[2012]41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地点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1日。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盐城市大丰区财政局三楼办公室(健康东路48号)。
联系电话:0515—83528126。
(二)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①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填写《盐城市大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身份证;④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⑤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本次公开招聘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收取报考人员笔试费每人100元。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所有招聘岗位均设1:3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1:3的,相应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听候通知领取准考证。
5.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