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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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高校毕业生公告

为大力实施“名校优生”集聚工程,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吸引高校毕业生来兴工作,为兴化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人才和后备力量,决定面向部分重点高校选聘应届毕业生。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部分重点高校2016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具体高校名单附后)。

二、选聘数量及要求

2 016年选聘5-10名(视具体报名情况确定)。选聘对象主要着眼兴化“转型升级、融合发展”的需要,重点为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农业经济管理、水产养殖、电子商务、电子信息、城建规划、经济贸易、金融、文化创意、法律、社会管理等专业人才。

三、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志愿到基层锻炼。

2.学习成绩优良,专业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有一定的组织协调、综合分析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

4. 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专业原则上不作限制,兴化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紧缺的专业考虑。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者;研究生本科阶段为重点高校的。

四、选聘程序

选聘按照报名与资格初审、量化积分、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政审与研究确定、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1.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在2016年2月29日前,将报名表发送至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高校毕业生专用邮箱:xhqnrccbzx@126.com。接受报名的同时,按照有关选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不通过的及时告知报名者本人。

2.量化积分。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根据其提供的报名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加盖毕业生主管部门公章的个人简历、《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相关奖励及任职证书等材料复印件)进行量化积分和排序,根据量化积分成绩并结合结构比例,按照选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量化积分要素主要包括学历学位、任职情况、表彰奖励等方面。对不能按上述规定及时提供有效材料的,取消量化积分资格。

3.资格复审与面试。面试前,考生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党员证明、表彰奖励材料、《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凡提供虚假材料和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方式由兴化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得分高低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进行。

5.政审与研究确定。政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政审合格人员提请市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

6.公示与聘用。拟选聘人选在兴化政府网、兴化党建网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的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2016年7月,拟选聘人选正式毕业后,凭本人就业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集中办理聘用手续。

五、培养管理

1.选聘人员一经录用,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编制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性质。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时间一般为一年,期间安排到乡镇或重点园区进行培养锻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后,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其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安排到市级机关部门继续培养锻炼一年。

4.两轮培养锻炼期满,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其进行综合考核,根据考核结果、个人专业特长及岗位适应情况,提出安排建议,提请市编委会讨论。

5.对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不服从组织安排、违反聘用管理规定的人员,解除其聘用合同,人事关系转入人才服务机构,由其自谋职业。

6.聘用人员列入兴化市乡局级后备干部队伍重点培养。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七、本简章由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326133。

原标题:2016年江苏省兴化市青年人才储备中心选聘高校毕业生简章

点击下载>>>

部分重点高校名单列表.doc

中 共 兴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10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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