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招聘6人公告
八、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应当组成考察政审组,考察政审组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体检合格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计生状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站、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网上向社会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审批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报市人社局审批。在整个招聘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聘用人员一旦被正式聘用后,必须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的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258047(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办公室)
0857-8255215(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监督电话:0857-8248955(毕节市第五纪工委)
0857-8222297(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录科)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在招聘过程中,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如减少或取消职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毕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网、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上公布,请考生密切注意,公布的招考信息,因考生未阅读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次招考聘用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另行通知
原标题: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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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15年10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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