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招聘公告【招3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经省人力社保厅批准,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单位并挂有“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办公地点位于杭州市区。
我院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规划和计划;承担或组织实施地下水动态、地面沉降、重点突发性地质灾害等地质环境监测调查研究与评价;起草全省地质环境监测工作要求与技术要求;承担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农业地质环境监测、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承担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2个岗位共3人。
(一)招聘条件
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2015年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有关说明
1.学历、学位。报名时应已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专业。由我院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自主认定。
3.专业技术资格。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获得相应资格。
4.工作经历。按劳动(聘用)合同或招聘单位认可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认定,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到报名截止时。在全日制高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报名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或邮件报名。
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发送报名表(样式附后)到专用邮箱zjigem@163.com。邮件主题为“应聘”,报名表电子文件名应写明本人姓名。
邮件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应于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0月30日期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报名表配送至我院办公室,并请注明“公开招聘”标志。
配送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溪路118号浙江省地质环境监测院办公室。邮政编码:310007。
2、资格初审。报名结束7天内,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或短信向报名人员反馈资格初审结果。
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人数不得少于招聘人数5倍,否则相应核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本次招聘计划。
3、招聘资格的取得。报名人数符合组织考试条件,确定笔试有关安排后,电话或短信通知通过资格初审者参加笔试,笔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40%和60%。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命题并阅卷。时间:2015年11月14日,地点:杭州市内,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00分。
笔试成绩将在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网站公布,并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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