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招聘公告【1人】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为副县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宁绍段河道、海塘的管理以及防汛、防台工作和钱塘江宁绍段省管海塘的运行、维护工作,并协助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负责钱塘江宁绍段河道、海塘的日常水行政监察工作和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及采砂(取土)行政许可的日常管理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水文化研究岗1人,为专业技术岗位。
应聘人员应符合《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招聘单位明确参照执行的有关规定条件,以及招聘岗位下列具体要求:
1、具有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
2、水利相关专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9月26日后出生)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含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归国人员,可暂凭就读高校核发的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报名应聘,对其学历、学位证书的审查在报到时进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考生报名。应聘者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26日 16:00(以邮件发送日期为准)期间,如实填写《浙江省钱塘江管理局宁绍管理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以“本人名字+应聘水文化研究”为邮件名称发送至qgjlrc@126.com进行报名。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同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于报名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邮件向报名人员反馈初审结果。
本次招聘考试不设定最低开考比例。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面试形式进行,资格复审和面试有关安排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留学归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面试测评要素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等。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应聘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进行。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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