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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青海黄南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26人】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15年黄南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州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省人力资源社会厅核准,黄南州2015年度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全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6名,其中:州直99名,同仁县22名,尖扎县43名,泽库县9名,河南县53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面向黄南州招聘的范围包括黄南州户籍、黄南州生源、在黄南州服务的“大学生村官”等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应由黄南州安置的退役士兵。

(八)报考医师岗位但未取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以及报考护士岗位但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考生,须具备参加临床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条件。

(九)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三、招聘程序、方法及时间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黄南州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黄南州,同仁、尖扎、泽库、河南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www.qhpta.com)。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认真按照操作步骤完成报名。每位考生只限报1个岗位。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报名时间定于2015年9月17日至21日。

(三)考试方式、内容及时间

1、此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综合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有专业限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0%);不限专业的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笔试成绩的40%)和职业能力测验(占笔试成绩的60%)。笔试时间为2015年10月11日,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及进入面试人员,招聘岗位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岗位,将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可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按规定对进入面试且资格复审合格者进行公示。面试实施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定不参加面试的,其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予以递补。

3、面试工作由州人力资源社会局牵头,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协调配合共同组织完成。

4、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合成成绩的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上的考生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5、报考“藏汉双语”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口语测试;报考“藏汉语言文字”岗位的考生,在面试前进行藏汉双语文字测试。

6、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学历证书以及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不提交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其报名、笔试、面试和聘用资格。

7、面试结束后,若同一招聘岗位上出现总成绩并列时,先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再按专业成绩高低确定,不考专业的岗位,按照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确定。

8、报考黄南州民族歌舞剧团、黄南州电视台招聘岗位的考生招聘条件、程序等事宜参照《青海省黄南州民族歌舞剧团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和《青海省黄南州电视台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四、优惠政策加分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专业技术岗位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在青的“特岗教师”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青南)计划、教育和卫生见习岗位计划、以及到农村任职服务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且年度考核合格者,经验证后,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对父母有一方现在本省六州工作(含已经在六州办理退休手续的)或现户籍在当地满3年以上的汉族子女,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分,其中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以上加分中工龄及户籍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9月21日)。以上加分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其中教育和卫生见习岗计划是指根据青教师〔2010〕37号和青卫人〔2010〕53号文件规定,由州地市组织招聘的乡及以下、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见习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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