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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招聘5人公告

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系贵州省司法厅直属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贵州省贵阳市元盛公证处系贵州省司法厅直属管理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益二类)。因工作需要,两个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特制定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1、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3、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贵州省法律援助中心专业技术人员2名,从事法律援助工作;公开招聘贵州省贵阳市元盛公证处管理人员1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6、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

7、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及要求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www.gzpta.gov.cn或219.151.4.99)报名。单个职位报名人数与该职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同意后,该职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注:报名人数指报名后最终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的人数)。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15年9月15日9:00—9月17日17:00以前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报名表》(附件二)。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作为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网上资格初审及缴费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招考单位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9月15日09:00—9月18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9月19日17:00前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报名费。未按期确认及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后,报考人员应于2015年10月26日9:00—10月29日17: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资格审核咨询电话:0851-85821148转7368

报名者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一)中的各项要求,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之后,再根据《职位及要求一览表》进行填报。否则,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五、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由贵州省司法厅组织实施。

(一)笔试

初审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

笔试时间:2015年10月31日(星期六)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

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方能参加考试)

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和贵州司法行政网上公布。笔试成绩=各科目成绩之和折算为百分制。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笔试结束后进行。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按单个职位资格审查人数与该职位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审查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招聘单位按照《贵州省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和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以及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审查。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该职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3、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公告及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网(http://gz.hrss.gov.cn)上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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