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浙江理工大学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公告(第三批)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各岗位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到低分(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者)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体检工作办法进行。由招聘单位统一安排,费用由受检者自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考核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并由用人部门视入围人选情况安排为期2-4周的业务实习,作为考核组成部分。
(四)公示、聘用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内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环节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理工大学网站(www.zstu.edu.cn,“招聘信息栏”)。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zjhrss.gov.cn,机关事业公开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1、浙江理工大学(纪委监察处):0571-86843028;
2、省人力社保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1-87056703。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咨询
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用人部门或人事处直接咨询,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人事处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571-86843043 赵老师、姜老师
原标题:浙江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非教学岗位人员(2015年第三批)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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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
2015年9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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