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河北省第二测绘院招聘公告【1人】
(三)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面试内容体现应聘人员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性,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来进行。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综合成绩计算
对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的合成,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 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http://www.hbrsw.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政策咨询电话:
0311-85823575(省第二测绘院政治处)
监督举报电话:
0311-88616769 、8526611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地理信息局人事处)
原标题:河北省第二测绘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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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