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招聘100名公共事务助理员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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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招聘100名公共事务助理员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按一定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具体比例见招聘岗位信息表。除招聘岗位有具体规定外,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面试合成后的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招聘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综合成绩排名可于面试结束约7个工作日后登录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或中国平潭网查询,也可电话咨询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五、体检和考核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

2、体检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部分岗位对身体条件有具体要求的,按该岗位要求执行);部分行业对岗位体检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按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制订的标准执行。体检的医院应是招聘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无特殊原因,缺席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3、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相应资格。

4、招聘工作到体检环节后,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的岗位,一律不再递补。

5、因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空缺的招聘名额,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递补申请,经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批准,从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六、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集体研究确定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都合格的人员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福建招聘委托报名网和中国•平潭网等相关网站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作为劳务派遣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同时按我区的招聘规定办理新聘用人员的招聘手续。

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聘用(时间从试用期算起),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拟聘用的人员应在指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七、考核制度

采取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各层次比例设定参照我区事业单位考核办法,年度考核结果以季度考核结果为参照。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完成,并报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备案。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工资待遇

此次劳务派遣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并享受五险一金,同时参照我区事业单位进行岗位设置后的职称评聘,一经聘用,本科毕业生一般为专业技术初级岗位或管理岗位九级职员,工资晋升以年度考核结果为依据,参照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年度晋升。

九、其他

(一)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地区学习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港澳地区学习人员身份认定审核表》。

(二)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在校期间的实习或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五)将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符合《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将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者准予报考。所需专业与所学专业应该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

十、咨询和监督

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站(http://zp.fjkl.gov.cn)和中国平潭网是发布招考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密切关注,或通过电话咨询用人单位,同时应确保手机畅通方便用人单位联系。

有关用人单位具体招聘岗位问题、招聘岗位有关信息、招聘进展情况咨询,请直接与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首页公告或《岗位信息表》。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人力资源与公务员管理处 0591-24338927联系。中国海峡人才市场平潭分部0591-3808977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本公告由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原标题: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关于公开招聘公共事务助理员公告

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

2015年8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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