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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重庆城口县乡镇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人】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在全县范围内从村、社区干部中择优招聘乡镇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指标共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条件见附件1《城口县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委(党总支、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专职干部。

(二)招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8月20日)。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已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

(4)截止报名开始的前一日(即2015年8月20日前),担任城口县行政区域内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满3年及以上,或担任村(社区)专职干部6年及以上。其中,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委会主任任职年限可以视为村(社区)专职干部任职年限。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1年以上,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年限。

(5)身体健康,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以下人员不属本次公开招聘报考范围:

在党纪政纪处内或者近5年内受过警告以上(不含警告)党纪政纪处分的,以及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任职期间本村(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并负主要责任或领导责任的;机关(事业单位)下派(选派)到村(社区)任职的;2009年以来在各类招录(招聘)中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曾经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担任职务后因各种原因不在村(社区)岗位工作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1—22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政策咨询人:王茂安,咨询电话023-59225836。

3.报名程序:由考生本人向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书面报名申请,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推荐同意,县人力社保局进行资格初审合格后,将拟同意报名的人员反馈其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 并由其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报考的,方可领取准考证参加考试。

对公示有异议但在领取准考证之前尚未查清事实的,可进行笔试等程序,但一经查实影响报考的,则在相应环节取消资格。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报考条件,诚信报考。

4.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传真、网上报名。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①城口县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②本人2张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同时提供同底jpg格式20kb及以下的电子照片);③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本人页、增减页、家庭成员页)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④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城口县2015年从村、社区干部中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推荐表(见附件3)、任职文件(当选证书)等岗位要求的佐证材料原件及其盖有鲜章的复印件一份。

5.领取笔试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请于2015年9月7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乡镇(街道)出具的公示无异议证明原件和报名费50元的财政收据,到县人力社保局事业人员管理科(城口县葛城街道北大街45号510室)签字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影响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委托他人领取的,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人、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二)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初定于2015年9月12日(具体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分值为100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大纲见附件4。

笔试开考比例为1:2。如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3.笔试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笔试成绩在城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chengkou.cqhrss.gov.cn/)公布,请报考人员自行查询。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应变和情绪控制能力、言语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对考官评定考生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面试考官应在评分表上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成绩在60分以下和90分以上的,由考官组写出书面报告,并报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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