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及后续通知(省级暨直管单位)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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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云南省公务员考试面试及后续通知(省级暨直管单位)

现将云南省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中“属地”为“省级”的岗位(不含法检系统及选调生岗位)及调剂后未达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面试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各州市的相关工作请关注各州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通知,法检系统及选调生岗位的面试通知见省委组织部的单列通知):

一、面试

(一)时间

2015年8月8日—9日,上午8:00、下午13:00开始。

(二)地点

云南警官学院(昆明市教场北路249号)。

(三)方式

无领导小组讨论。

(四)面试考官

在全省公务员录用面试考官库中随机抽调。本次面试中,有招录任务单位的考官,将不予抽调。

(五)面试及专业测试安排

见附件1。

(六)程序

1. 根据面试工作安排,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须于7:30—8:00期间进入云南警官学院3号门,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须于12:30—13:00期间进入云南警官学院3号门。

2. 考生按分组抽面试考场,考官、监督员等工作人员分别抽面试考场。

3. 引导员将考生由报到地点顺序引入候考室,此时,未到的考生视为放弃面试和后续考录程序。进入侯考室,工作人员核对考生身份,组织考生抽取面试序号,并向其宣布面试纪律、程序和其他注意事项。

4. 考生佩戴面试序号牌,由引导员引领至面试考场进行面试。

5. 考生面试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带离考试区域。

6. 面试成绩(含专业测试成绩)于当天在面试现场及云南省公务员考试专题信息网公布。

(七)注意事项

1. 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确认表,以供工作人员核对其身份。

2. 考生不得穿着有执法单位行业特征的制式服装参加面试,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3.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集合点名结束、引导员带领考生离开警体馆时仍未到达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4. 考生随身携带的资料和通讯工具须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不得带入考场,否则将被视为违纪,取消其面试资格。

5. 面试序号是考生的标识,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及本人父母姓名,否则其面试总成绩将被扣5分。

6. 考生进入考试区域后,应遵守秩序,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7. 考生面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8. 按照回避的有关规定,考生可申请需要回避的考官及考场工作人员予以回避。

9. 面试结束后考生不允许带走题本和草稿纸。

10. 考生在候考室、面试考场内禁止吸烟。

11. 对违反规定的考生,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八)监督

面试工作邀请相关部门监督,同时也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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