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苏淮安市水利局招聘20名事业单位人员公告
3、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按从到低分顺序,以及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面试)。若进入面试人数与实际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由淮安市水利局对拟参加面试人员应聘资格进行复审。拟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内如实提供符合应聘条件的相关材料,同时缴纳面试费100元/人。在职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时提供有效证件原件的应聘者(含自愿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应聘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按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的拟参加面试人数不足岗位实际招聘人数3倍的,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淮安市水利局网站上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递补。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面试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4、体检与考察
在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50%的比例,以百分制合成总成绩(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根据应聘同岗位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及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者一同进入体检),并在淮安市水利局网站公布。由淮安市水利局统一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由淮安市水利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5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属及部分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考指南》执行。
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或因体检或考察等不合格出现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淮安市水利局网站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审批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而出现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没有报到的,或未能办理聘用手续的,作自动放弃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考核合格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个人自谋择业。
被聘用人员待遇按淮安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发生。对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其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本规定招聘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的人员责任自负。招聘聘用工作接受纪检、监察、人事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监督,特设立监督和咨询电话:
淮安市水利局:0517-83712519
淮安市人社局:0517-83671213
本公告由淮安市水利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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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2.2015年淮安市水利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参考目录.doc
淮安市水利局
2015年7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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