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福建梅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15福建梅列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1人】

(二)考核

体检结果公布后,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面试、体检均合格考生的考核,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提供相关政审考核材料。考生未配合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且无特殊原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及聘用资格。

考核主要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核可采取谈话、查阅档案、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验证、调查等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在校学习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形成考核书面材料连同学历学位证、毕业生报到证、身份证、体检表、协审表(应届毕业生免协审)等相关有效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需加盖招聘单位公章,一式一份)报我局。

(三)公示和聘用

1.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按照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梅列区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mlqgwyj.com/)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http://ml.smrsks.com)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

2.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报区公务员局核准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与考生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实行合同管理。新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新聘人员应在区公务员局核准聘用登记之日起的一周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新聘人员在本区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必须满5年,服务期满的人员方可申请办理调动。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而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各环节的递补必须在15天的期限内完成,且各环节的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因故退出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公务员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经区公务员局核准并办理聘用登记的人员辞聘解聘,不能递补。

(二)梅列区公务员局网站(http://www.mlqgwyj.com/)和梅列区人事考试网(http://ml.smrsks.com)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和与报考者联系的主要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网站了解通知等考试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咨询:

1.网上咨询。登陆梅列区人事考试网的“留言系统”栏目进行留言咨询。

2.电话咨询。网上报名、缴费等相关问题请咨询:邓先生(电话:8223589);招聘工作政策等方面问题请咨询:陈女士(电话:8289033)。

七、纪律和监督

1.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监管服务。主管部门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三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明人〔2012〕33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组织实施;招聘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运作,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2.考生与聘用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的工作,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考生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3.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恶意报考、伪造、变造有关证件、证明、档案及其它材料骗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体检、考核中舞弊、欺骗组织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计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三年内不得参加我区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对违反考试纪律的相关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公开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并及时受理和查处有关投诉或者举报。监督电话:梅列区监察局8957636。

本通告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梅列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梅列区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通告

点击下载>>>

2015年梅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梅列区公务员局

2015年7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