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40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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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云南省楚雄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140人】

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8.现役军人。

9.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报名条件的。

三、报名程序

(一)网络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9:00至7月7日23:59。报考人员登录楚雄州人才网(http://www.cxzrcw.com)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先注册再按系统提示报名,报名24小时后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者注意提示信息,重新选择报名;因为审核需要时间,7月7日16:00以后报名的人员信息审核没有通过则可能没有机会重新报名;通过者需在本网站的网上缴费系统缴纳100元报名费(本次招聘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科,按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科收取报名费50元,报考招聘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岗位的人员缴纳报名费100元,退费时间退回50元),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9日,7月9日23:59未缴费视为放弃报名。

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选择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取网上对报考人员填写信息进行提示性审核,不进行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的审查,报考人员应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在资格复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对隐瞒真实情况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报考比例

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的岗位,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的方能开考,不受报考人数限制开考岗位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的招聘岗位将在7月10日14:30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和楚雄州人才网公告,报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费,改报时间为7月11日8:00到17:30,未改报的人员将在8月30日前将所缴费用退回缴费银行卡。但因报考人员原因未按时参加考试的,不予退费。

四、考试

(一)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分为《综合素质考试》和《专业素质考试》两项,每科总分为100分。

(二)全州事业单位《综合素质考试》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县市事业单位招聘的考试考务工作;州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由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县市、乡镇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或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

(三)考试成绩计算方法:按百分比折算,《综合素质考试》占50%;《专业素质考试》占50%。折算成绩之和为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毕业生的岗位,可按照紧缺人才招聘程序进行招聘,不参加《综合素质考试》,《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四)《综合素质考试》主要包括党的基本理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法规规章、法律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公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等内容。准考证采取网上打印,报考人员登录楚雄州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15年7月25日9:00至7月30日24:00。

《综合素质考试》考试时间:2015年7月31日9:00至11:00。

特别提醒:请各位报考人员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个人信息,并注意准考证上标明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和考场规则,以免耽误考试。

(五)《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及有关事项:《专业素质考试公告》于6月30日前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发布。考试主要内容、方式、时间将在专业素质考试公告中明确,请报考人员报名前先查看相应岗位专业素质考试公告。

各专业素质考试组织单位须于8月5日前完成专业素质考试,并将成绩(含加分)报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中心。

(六)报考州属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8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报考人员可通过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查询;报考县市事业单位的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各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于8月11日前向社会公布。

五、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综合成绩公布后,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按经批准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保留两位小数)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如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较高的考生、持有本行业职业(执业)资格证的考生、基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女性考生的顺序确定。

(二)资格复审

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于8月15日分别进行资格复审(具体地点由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主要是审核报考信息、查验报考人员所持证件、证明材料与公告公布的岗位要求是否一致。在资格复审中若有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察、聘用资格。对报考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提交书面放弃资格复审申请的岗位,可按照该岗位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递补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递补。递补人员信息分别在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县市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的主要证件: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及父母或父母一方户口簿)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在校表现等有关证明。其中,2013年、2014年未就业无报到证的毕业生须交验生源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社会报考人员须出具身份证、毕业证原件、户口簿、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业务特长、工作表现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考察、体检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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