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西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非艺术类人员资格复审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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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山西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非艺术类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五)山西画院

复审时间:2015年7月6日9时开始至7月7日18时结束

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大街378号山西画院办公室

联 系 人:李爱红

联系电话:4041173

(六)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复审时间:2015年7月6日9时开始至7月7日18时结束

复审地点: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130号锦盛大厦401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 系 人:王真

联系电话:4172566

四、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综合知识考试准考证及复印件;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包括户口簿或生源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包括本人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所取得的学历和学位等内容的证明);

5、已就业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未就业人员需提供相应人事档案托管机构相关证明;

6、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考生,须登陆山西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其中,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省教育厅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省委或省人社厅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省委盖章);

8、退役的全日制大学生士兵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

9、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需要考生提供的其它材料。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本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参加资格复审和放弃参加面试;

3、考生提供证件(证明)材料不全或证件(证明)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中,由于考生放弃参加资格复审、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原因,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比例的岗位,不予递补,按资格复审合格的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5、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省人社厅有关规定执行。

原标题:山西省文化厅2015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非艺术类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山西省文化厅

2015年6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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