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新疆巴州三支一扶考试公告【招110人】
3、考试时间:2015年7月26日(星期日)上午北京时间10:30—12:30。
4、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地点为准
5、笔试成绩将于7月29日北京时间12:00通过巴州人社局网站、南疆人才网进行公布。
三、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的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的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母语为非汉语,报考支教的考生HSK等级水平须达到7级及以上,或MHK等级水平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二)被招募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9月1日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审查确认
1、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县市人社局于7月29日—7月31日确定拟招募人员并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到证原件和相关资料的电子版(大学生本人照片影像、身份证影像、毕业证影像及教师资格证影像、汉语水平证影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2份。
(2)低保户和零就业家庭的毕业生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2、8月15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到库尔勒进行体检,本次体检由州上统一组织,在培训前集中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3、8月20日,被录用的毕业生到巴州人社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报到,巴州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毕业生进行岗前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和服务单位的基本情况,主管部门确定的相关业务知识等。
(四)派遣上岗
8月27日至29日,各县市人社局会同业务部门派遣三支一扶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四、待遇和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助20000元。
(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全部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自治区财政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购买。
(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本科生报考区内研究生,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四)服务期满落实就业岗位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其服务期视同工龄连续计算。
(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视同具有两年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并与之同等享受录用、招聘优惠政策,可参加全区公务员定向招录考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时可按国家及自治区鼓励创业的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七)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级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为其提供免费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的,可按规定给予补贴。
(八)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五、政策解释
本《简章》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各县市招募职位具体委托解答由招考县市负责。
咨询电话:(0996)2035607
联系人:邵泽轩、张露露
原标题:巴州2015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公告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6月8日
(责任编辑:李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