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湖南郴州市汝城县事业单位招聘152人公告
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2)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4)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其中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舞蹈专干岗位进行专业面试。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其中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岗位为声乐作品演唱(占50%)、舞蹈表演(占25%)和主持(占25%)三项,舞蹈专干岗位为舞蹈作品表演(占50%)、舞蹈技巧展示(占25%)和即兴编舞(占25%)三项。
4.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报考人员须按照公告明确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
5.面试评分幅度。所有面试评分均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其中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舞蹈专干岗位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35分,起评分为60分,即在6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起评分以下(不含起评分)酌情评分。考生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起评分以下(不含起评分)的不予聘用。
6.面试成绩。采取计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有效评分之和除以有效评委人数,即为考生面试成绩。
7.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汝城县文化馆音乐专干、舞蹈专干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原则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排名。综合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的,按七名评委对该考生评分的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另行公告。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最后一名入围对象综合排名相同情形,则一并列入体检对象。如因此出现最终招聘对象超过原岗位招聘计划的,则增加原岗位招聘计划数。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及吸毒史毛发检测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考生凭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选岗
考察合格需选岗职位的考生进行选岗,按照考生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自己选择具体招聘单位。选岗时间及要求等另行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通知。
(八)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考察和选岗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汝城县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笔试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汝城县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由县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招聘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招聘单位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被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周年。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汝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汝城县人社局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报名时登记的通讯号码,须保持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及汝城县人社局。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含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电子证件不视为有效证件原件,缺少笔试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诚信参与招聘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面试后,因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选岗、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一律不进行递补。
(五)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疫情防控
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由县人社局制定公开招聘防疫指南,落实卫生防疫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公开招聘的各环节,请报考人员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防疫义务,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考生自身原因受以上疫情防控措施影响不能如期进入指定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汝城县纪委监委驻汝城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7775132。
七、招聘考试服务
1、招聘政策、考务程序咨询电话: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考试院), 0735-2135062。
2、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本次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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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定向村(社区)干部招聘岗位报名推荐表
汝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2年7月29日
原标题:2022年汝城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czrsj.czs.gov.cn/18281/18295/content_3478257.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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