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山西太原市万柏林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15人公告
摘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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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 号)、《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2〕30号)和《中共山西省委印发<关于抓党建促乡村治理能力的若干措施 (试行)>的通知》(晋发〔2022〕13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为太原市万柏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5人,具体岗位条件及名额见《太原市万柏林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工作能力,以及获国家认可的学历;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已就业人员报考时,须征得本单位同意(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征得主管部门以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二)资格条件
1.学历、学位要求: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可报考区卫生和健康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学历学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的岗位(住培证书中的培训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须于2022年7月29日前取得。
2.专业要求: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
本次招聘专业要求按照教育部公布的高职(专科)、本科和研究生招生专业设置。其中高职(专科)和本科按照“阳光高考”专业知识库设置、研究生按照“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专业知识库设置。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根据主要课程、研究方向等进行认定。
3.年龄要求:
具体年龄要求见《岗位一览表》,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6年7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1年7月及以后出生。
4.由我省选派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山西籍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以及劳动合同期满、持有《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和《山西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的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太原市在职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村(居)委会成员(不含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人员)且到公告发布之日任现职满3年(先后担任上述职务的时间可合并计算,同时担任上述职务的不重复计算)、考核合格且任期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可报考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
以上服务(服役)期满截至时间均为2022年8月。
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和村(社区)干部专门岗位设置情况详见《岗位一览表》。对于不达比例规定被核减或取消的,将并入一般性岗位进行招聘。
5.其他条件以《岗位一览表》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非2022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能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9.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应聘者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上述招聘条件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www.sxtywbl.gov.cn)发布。招聘公告发布后,其他相关事宜将在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报名网站予以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通过招聘报名网站(wbl.tyzkpt.com)或万柏林区人民政府网站上的相关链接登录招考平台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间:2022年8月8日9:00至2022年8月12日17:001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所报岗位对专业的要求),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留学回国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报名期间,咨询报名资格条件等请联系各主管部门(单位),咨询网络报名请联系技术支持电话,联系电话见《咨询电话一览表》(附件2)。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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