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招聘同工同酬人员58人公告
6.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面试入闱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递补人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应聘岗位条件的,取消考生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时间、进入资格审查名单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公布。
资格审查工作具体要求和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通知。
(五)面试
1.面试工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公布面试时间和地点等事项。
3.面试应聘考生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
4.面试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组织实施。
1001、1002、1003、1004、1005、1006、1007、1008、1009、1010、1011、1012、1013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
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2020、2021、2022、2023、2024、2025、2026、2027、2028、2029、2030、2031、2032岗位进行试讲。
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岗位进行结构化面试与试讲。其中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成绩的40%,试讲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
5.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6.面试前一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结束后,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总成绩者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者进入体检环节。
7.因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工作具体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及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予以公布。
2.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组织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按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原则依次递补体检人员,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3.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4.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体检等原因出现的空缺,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的原则依次等额递补,没有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5.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指定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承担。
(七)考察
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
2.考生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者有关材料造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应聘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进行体检,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无递补人员的,取消该岗位招聘。
(八)确定拟聘用人员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招聘人员进行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九)公示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1.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
2.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拟聘用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
六、组织实施
此次招聘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实施。
七、招聘监督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6861135。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s://www.xjqg.edu.cn)上及时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及时关注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没有任何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请考生切实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执行。
(五)应届毕业生无法正常按期毕业及取得相应学位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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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
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2022年7月26日
原标题: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同工同酬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qg.edu.cn/xjqg/xjqg1/dj_detail.php?sid=20&ssid=20&id=9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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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占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