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遵义市余庆县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公告
1.资格初审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必须在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考生是否具有报考资格。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职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考生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考生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2年7月27日9:00至7月30日17:00。考生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通过“贵州省2022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3.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2年7月29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2年7月29日17:00至7月30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于2022年7月27日9:00至7月3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2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缴费的人员,须立即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县级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所有工作人员的职位除外),则对该职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向社会公布。职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所报职位不再进行调整;职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职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改报职位的时间为8月2日17:00前。
(四)问题咨询
考生咨询报考条件、资格审查、职位要求的专业及相关资格条件等问题,请联系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联系电话见《职位表》),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职位条件设置合理性、专业名称准确性等要认真审核把关,并负责做好考生咨询解答工作;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咨询可联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联系电话见《职位表》);考生因报名系统、表证打印等技术问题可直接咨询遵义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见《职位表》)。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缴费的人员,应于2022年8月22日9:00至8月25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2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09:3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四)考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参加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公布笔试成绩的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并请关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相关信息。
(六)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发布相关信息。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职位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以及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职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统一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为准。通常为: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等原件(《职位表》职位条件中明确放宽至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证书原件的、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的除外)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6.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职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报考面向历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职位,须同时提供由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随军家属提供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的有关随军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其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布。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实际参加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且不能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面试考生平均分的90%及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九、职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聘的乡(镇、街)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等职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职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职位。
职位选择工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考生放弃选择职位的,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职位;考生选择职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择职位。
十、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须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
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察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和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同时强化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审批备案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备案。相关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电话见《职位表》。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余庆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gyq.gov.cn/)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职位选择、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在该网站公布。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联系方式见《职位表》中“咨询电话”栏,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确保招聘单位能够及时联系。
(三)《职位表》中“职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若注明有“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的按照有关规定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六、特别提示
考生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十七、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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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县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xlsx
余庆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18日
原标题:余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zgyq.gov.cn/zwzx/zwzxgggs/202207/t20220719_755850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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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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