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贵阳市南明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公告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2贵州贵阳市南明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56人公告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2022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役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居委会人员”岗位的,需提供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街道办事处(原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工作的书面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我区工作的人员,须在我区服务满3年及以上。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南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 0851—85860911(区招聘工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点击下载>>>

附件1:南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原标题: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nmxw/zwgg/202204/t20220418_73489002.html

备考交流群

  欢迎关注(2022中公事考备考交流1群 )

  及时掌握考试信息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达不到3︰1的,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例:某岗位招聘计划数为2,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为4或5,则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减少为1,依此类推),减少后仍达不到3︰1的,报考该岗位考生是否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确定;岗位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核准后,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资格复审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2.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报名信息表》、毕业证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其他条件的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此外,2022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在岗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附件3)。

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相关证明材料。

报考“定向招聘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的考生,须提供退役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报考“定向招聘基层项目服务人员”岗位的考生,须提供服务地县级“项目办”或“引导办”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书。

报考定向招聘“社区工作者”“居委会人员”岗位的,需提供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街道办事处(原社区服务中心)、居委会工作的书面证明。

3.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或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复审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七、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参加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项

(一)总成绩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百分制和以下比例进行计算:

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百分制)占60%、面试成绩(百分制)占40%计算。

总成绩=笔试环节成绩÷3×60% + 面试成绩×40%。

笔试(百分制)、面试的成绩和总成绩得分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二)其他事项

1.如果某岗位进入面试环节时,末位考生考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须参加报考岗位规定所有科目的考试,如未参加其中任一个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

3.进入面试环节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参加相应考试,导致参加人数未达招考比例的,不再减少招聘岗位计划数。

4.进入体检及以后环节,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因考生本人原因放弃资格的,五年内不得参加贵阳市范围内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九、体检

体检必须在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以及贵州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出判断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研究同意后可进行复查。

参加各岗位招聘体检的考生按照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确定。若同一岗位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相同,需重新组织面试,以新一轮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在国家体检标准规定允许复检的项目内,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3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同意后组织复检。超过3日提交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已怀孕的,暂不进行妇科和X光等项目检查,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结论,可继续进行考核,如考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考核合格的,待考生孕期结束后再进行相关检查并做出结论。

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确定。

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产生的岗位空缺一律不予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人员名单、时间将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十、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学习或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

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是否属《招聘简章》规定的不得报考人员,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核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核组应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核材料,作出考核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核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审定并确认后,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

十一、公示及办理聘用手续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区招聘工作办公室在“南明区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办理聘用手续

按照省、市关于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规定,对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备案。

本次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二、工作要求及有关说明

(一)纪律监督

认真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关于回避制度的规定,对违反回避规定的公开招聘行为,及时予以纠正,对相关人员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和要求,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严格按照国家、我省疫情防控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四)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五)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进入我区工作的人员,须在我区服务满3年及以上。

(六)本《招聘简章》解释权属南明区招聘工作办公室,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七)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南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监督电话: 0851—85860911(区招聘工作办公室)

政策咨询电话: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电话详见《岗位一览表》。

网上报名、缴费及准考证打印等技术咨询电话:0851-88344013。

点击下载>>>

附件1:南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免除报名费申请表.xls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doc

原标题:贵阳市南明区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nanming.gov.cn/nmxw/zwgg/202204/t20220418_73489002.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