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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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贵州黔西南州晴隆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0人公告

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晴隆县卫生健康局(职位代码为131除外)职位及晴隆县医疗局职位代码为118的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1日9:30-12:00。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4.晴隆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其他招聘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限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须提供县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和年度考核情况表。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定向招聘“村干部”的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4)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晴隆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和单位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单位公章。

(五)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六)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政策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招聘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或不按考察规定的时间提交考察所需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进行学历(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一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县外(含借调),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晴隆县服务不满五年的,视为违约,违约等相关事宜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内另行约定。所有招聘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虚假材料或资格审查不符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招聘办)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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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8日

原标题: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204/t20220428_736695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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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笔试

(一)笔试方式、内容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晴隆县卫生健康局(职位代码为131除外)职位及晴隆县医疗局职位代码为118的职位考《医学基础知识》,其余职位考《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总分值为150分。

(二)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拟定于2022年6月11日9:30-12:00。如因疫情防控需求等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三)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笔试成绩(不含加分)必须达到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一职位考生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不含加分)达到60分及以上,依据笔试成绩加上加分后,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2:1比例确定,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三)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附有照片的《报名信息表》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报考职位学历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

4.晴隆县外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本地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职位“其他招聘条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限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的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定向招聘“四项目人员”的须提供县引导办(或团县委)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服务证和年度考核情况表。证明须注明毕业学校、派遣时间、服务单位以及年度考核情况。

(3)定向招聘“村干部”的须提供所属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任职满3周年及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注明任职起始时间)。

(4)晴隆户籍(或晴隆生源)退役士兵须提供近期户口簿和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晴隆部队随军家属须提供结婚证和单位证明。

(6)报考职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由县招聘办会同招聘单位按照《招聘简章》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及相关材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复审单位公章。

(五)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加上加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在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六)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七)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比例的职位,其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才能进入下一环节。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由县招聘办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不含加分)折算为百分制后加上政策加分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计算方式:总成绩=(笔试成绩÷1.5+加分)×60% +面试成绩×4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不含加分)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都相同的同时进入下一环节。

八、体检

体检根据职位招聘人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必须在县招聘办指定的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在规定时间内由体检医院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县招聘办依据职责权限经研究后可进行复查。

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若在规定时间内未书面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经县招聘办同意后统一组织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时间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考察。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查阅档案,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考察组,考察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出考察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考察中,审定有《招聘简章》中招聘条件“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的或不按考察规定的时间提交考察所需材料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

对2022年应届毕业生,在2022年9月30日前进行学历(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2022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考察不合格、考察期间放弃或自动放弃考察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审批

(一)经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面向社会进行为期七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社会局审批、备案,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经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聘用的人员,按照《贵州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实行聘用制管理。

(三)新聘用人员在晴隆县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服务期内,新聘用人员一律不能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申请调出县外(含借调),不能参加各级事业单位新增人员的招聘考试。凡在晴隆县服务不满五年的,视为违约,违约等相关事宜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内另行约定。所有招聘程序完成后,不愿意签《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聘用资格,并将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库。

(四)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不予调整聘用岗位。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转为正式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聘用,报县人力资源社会局备案。

十一、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二)考试报名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严禁擅自放宽报考条件和标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三)从事聘用工作的人员凡有公务回避情形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

(四)工作人员如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于报名时提供不实信息、虚假材料或资格审查不符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查实,将立即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

(六)对违反聘用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体检和考察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考生查询《招聘简章》请登录晴隆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ql.gov.cn/)。在招聘过程中,县招聘办发布的各项招聘信息都将在晴隆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公布的招聘信息,因考生未阅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八)本《招聘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招聘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业务咨询电话:0859—7821049(县招聘办)

纪律监督电话:0859—7612055(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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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

3.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4.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防疫方案

5.贵州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参考专业目录(试行)

晴隆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28日

原标题:晴隆县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qxn.gov.cn/zwgk/zfjg/zrlzyshbzj/bmxxgkml_5135118/sydwkl_5135125/202204/t20220428_73669532.html

(责任编辑:徐占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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